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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项目通常采用EPC、E+PC等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文件精神,具有工程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在其工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
光伏电站项目属于电力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作为总承包商的,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需根据电站规模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设计企业作为总承包商将施工业务分包的,或者施工企业总承包商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的,施工分包商还需根据电站规模取得相应等级的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虽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规模不同于光伏电站项目,实践中也存在认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属于建设工程项目的观点,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国能新能[2014]406号)中也要求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
实践中光伏项目总承包商除了施工和设计企业作为总承包商外,还有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商。太阳电池组件制造商作为总承包商的,需注意其是否具有相应的工程资质和许可证,如果不具有相应的资质,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存在无效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