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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副司长许健民就光伏扶贫相关政策作了发言。
许健民副司长介绍,光伏扶贫始于2013年,当时在江苏、安徽、浙江等省开展了小范围试点工作,实践证明光伏扶贫不仅能够有效的促进和带动光伏产业发展,同时在产业扶贫中也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2014年9月,在中央指示下,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就光伏扶贫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于10月正式在安徽、河北、山西、宁夏、甘肃、青海六个省的30个贫困县启动了光伏扶贫试点工作。
总的来看,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去年年底,已经完成了180MW的光伏扶贫电站规模建设,帮助4万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年增收达到3000元以上,解决了1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无集体经济收入的问题。在试点的一年多时间里,光伏扶贫不仅能够有效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对调节和改善农村产业结构、促进新农村建设以及农村生态建设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农村改革的创新点。同时在去产能、去库存、稳增长的大经济形势下,光伏扶贫也可以有效拉动钢材、水泥、光伏组件等产品的消费需求,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鼓励光伏扶贫建设村级电站
为什么以村级电站为主要建设模式?
第一,国家的产业政策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支持力度较大;
第二,相对而言,村级电站建设对于电网接入的要求低一些,经过十二五改造之后的农村电网接入两百千瓦左右的电站是没有问题的,基础配套基本能够解决。同时在十三五农村电网改造和建设过程中,国家电网也明确承诺,对发展光伏扶贫的贫困村,对电网的改造给予优先支持,电站建好后及时并网;
第三,村级电站的建设规模普遍比较小,更容易协调落实建设用地;
第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解决贫困村无集体经济收入的问题。在全国各地推进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发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很难得到有效解决,村级电站的建设恰恰给这个问题创造了一个非常好的解决模式。2014年建档立卡识别出12.8万贫困村,其中90%没有集体经济收入,而村级电站的收益除了分给贫困户外,其余由村集体获得,村集体有了经济收入,就可以有效解决”空壳村”问题,不断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组织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就可以提升,就能够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也就能更好地整合资源,带动贫困户实现增收脱贫。
因此在脱贫攻坚的过程中,如何有效的增加村集体收入,是国家非常关注的一点,也是能否脱贫的一个重要考核依据。正因为村级电站的扶贫模式有上述好处,所以目前把村级电站的建设作为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也将其作为产业扶贫的一个重要的、较为推崇的且行之有效的模式。
光伏扶贫收益的分配
最早在安徽开展的光伏扶贫试点,采用资产到户、收益到户的模式,这种模式既有优点,但是也存在着问题。
一个是贫困是动态的,具有阶段性。到2020年全国要解决的是绝对贫困的问题,这是我们对全世界的庄严承诺。但是2020年之后,贫困问题依然以各种形式存在,贫困在全球范围之内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所以扶贫工作永远在路上。
另一方面就是资产到户之后,对资产,特别是光伏电站的运营能力比较弱,经常出现一些管理不善,导致设备受损不能正常发电的情况。而村级电站收益的分配方式,主要应该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为主,这个也是资产收益模式的一种,将资产收益分配权交给村集体,主要用于村内的公益事业和支持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把基层的问题交给基层来解决。这是一个基本的思路,谁投资谁受益,谁受益谁尽责。
关于补贴资金
关于补助资金,这个可能也是目前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据我们了解,目前一些地方还存在补助资金不能够足额及时到位的情况,困扰了一些参与光伏扶贫的企业,也使企业背上了较为沉重的财务成本压力。这里面的原因很多,各个省面临的情况也不一样,但应该引起各方的注意和重视,并共同协商,逐步解决。
总体而言,光伏发电并网的收入主要有两个来源,一个售电的收入,一个可再生能源的补助资金。目前国务院扶贫办跟财政部反复协商,明确要求对于参与光伏扶贫的电站,财政补助资金要优先足额及时发放。这样既可以提高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率,也让参与这项工作的企业没有后顾之忧,不至于因为投资规模过大,回款周期过长,陷入资金困难的窘境。
但是从目前调研的情况来看,补助资金的缺口还比较大。今后,需要继续加大对这项工作的协调和支持力度,让参与这项事业的企业没有后顾之忧。既不能让贫困群众打白条,也不能给参与的企业开空头支票,这也是政府诚信的一个基本体现。
保障扶贫项目及时并网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三五电网改造规划,明确提出对适合开展光伏扶贫的区域,要优先确保扶贫电站并网。电网公司也明确,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村,需要发展光伏扶贫电站,在农网改造过程中优先列入项目库,给予实施。
目前电网公司和国家能源局正在对全国12.8万的贫困村中的自然村通动力电情况进行摸底。明确提出对未通动力电的贫困村要优先实施电网改造,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策,对企业也是一个信号,贫困村中还没有通动力电的,肯定是光伏扶贫的重中之重地区,也是在光伏扶贫过程中需要优先支持和发展的地方。
项目资金筹措
目前项目资金来源一共是四个方面,财政资金、金融资本、企业资本和农户自筹。如何用好金融资本是当前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通过调研发现,在社会融资方面,如果能够给予优秀的民营企业更多的政策扶持,如在参与光伏扶贫过程中,使其能够充分借助资本市场,不管是通过上市公司的IPO、增发股份,还是通过发行企业债或信托计划,广泛地吸收社会资本来参与光伏扶贫,对于解决光伏扶贫资金紧张的问题会非常有帮助,也能吸引社会各界更加广泛、深入地参与到扶贫攻坚的伟大事业中来。
光伏扶贫需要严把质量关
目前看,光伏扶贫还存在项目组件良莠不齐、技术路线和产品标准选择具有随意性和盲目性等问题,可能会面临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因为光伏扶贫国家的特惠政策比较好,所以很多社会资本、包括民间闲置资金都希望能参与到这个事情中来,这本身是一个好事情,扶贫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参与,但是如果监管不到位、标准不完善、运作不规范,往往就可能事与愿违,带来一些不良甚至较坏的结果。
希望通过今天的论坛,在企业之间组织光伏扶贫产业联盟,这样的行业共建和自律组织能够形成一些企业之间的规范和标准,让进入这个领域的企业有一定门槛,让有诚信有实力,有技术有品牌的企业能成为光伏扶贫的主力军,能够把这项工作有序健康可持续地推行下去。毕竟我国的光伏行业在发展过程中,曾经出现过蜂拥而上,同构竞争,最终满盘皆输的局面。过去的历史经验和教训需要好好总结和借鉴,不要重蹈覆辙。在这方面希望一些龙头企业、标杆企业,能够主动作为,在光伏扶贫的实践中发挥好引领和示范作用。
总体来说,光伏扶贫是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精准结合的重要方式,既能保证贫困村,贫困户获得发电收益和土地租金从而逐步增收脱贫,又能合理利用闲置土地,拓阔产业发展的空间和思路,也能够有效创造需求,带动我国光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购买企业服务的方式,还可以解决电站运营的长期问题。但是,当前光伏扶贫的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包括企业进入的门槛偏低,已建成的电站运营管理不够规范、完善,财政的补贴资金不能足额及时到位,参与其中的企业融资手段相对匮乏,资金链会面临紧张甚至断裂的风险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充分调研,认真研判、及时解决,共同推动光伏扶贫这项事业做实、做精、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