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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合同模式下 企业根据业主要求进行违规设计是否可以被免责?

发布时间:2024/6/17 14:23:19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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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EPC合同模式下,安装企业根据家庭业主同意或要求进行了违规设计,是否可以免除安装企业的责任?

在EPC合同模式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责任由承包商统筹实施,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就设计工作而言,除涉及合同约定由业主提供的基本资料、对工程预期的说明、验收性能标准等需要业主提供的资料外,总承包商对业主要求(包括设计标准和计算)的正确性负责。对于设计中存在的错误,应当由承包商自费解决。例如,在FIDIC合同通用条款中“设计错误”条款就约定“如果在承包商文件中发现有错误、遗漏、含糊、不一致、不适当或其他缺陷,尽管根据本条做出了任何同意或批准,承包商仍应自费对这些缺陷和其带来的工程问题进行改正。”因此,在EPC合同模式下,即便业主主动要求进行违规设计,仍然不能免除承包商对工程设计的依法合规的责任。

在户用光伏电站安装过程中,实施电站勘测、设计工作由安装企业实施,电站设计的技术可行性、合法合规性相应地由安装企业承担严格责任。即便家庭业主同意或主动要求违规设计,安装企业仍然有义务最终向家庭业主交付符合安装设计标准,且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光伏电站,该义务也不因业主同意或要求而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