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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扶贫主要是在住房屋顶和农业大棚上铺设太阳能电池板,“自发自用、多余上网”。也就是说,农民可以自己使用这些电能,并将多余的电量卖给国家电网。通过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每户人家都将成为微型太阳能电站。
光伏扶贫主要有光伏地面电站、光伏大棚电站和屋顶电站三种模式。光伏大棚除利用顶部发电外,棚下可开展林下经济,提高复种指数,改变种植模式,如蔬菜种植;也可进行家禽家畜养殖等,全面推进产业升级。同时,利用旅游资源优势,开展生态采摘、农家乐等旅游项目,提高设施附加收入。红枣“光伏大棚”的出现,为扶贫开发注入新的活力。
光伏扶贫作为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确定实施的“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充分利用了贫困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开发太阳能资源、连续25年产生的稳定收益,实现了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相结合。
“光伏扶贫更是一种精准扶贫的方式。”在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欧青平看来,利用光伏发电来帮助贫困人口脱离贫困是非常有效的途径之一。
光伏扶贫的四种类型
从各地的实践看,光伏精准扶贫主要有4种类型:
一是户用光伏发电扶贫。利用贫困户屋顶或院落空地建设的3至5千瓦的发电系统,产权和收益均归贫困户所有。
二是村级光伏电站扶贫。以村集体为建设主体,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建设100至300千瓦的小型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由村集体、贫困户按比例分配,其中贫困户的收益占比在60%以上。
三是光伏大棚扶贫。利用农业大棚等现代农业设施现有支架建设的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和贫困户共有。
四是光伏地面电站扶贫。利用荒山荒坡建设10兆瓦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所有,之后企业捐赠一部分股权,由当地政府将这部分股权收益分配给贫困户。
由于在光伏扶贫中的最大难题是资金,在国家扶贫办、国家能源局的领导下,我国部分企业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条件,探索形成了4种比较成功的“户用光伏发电扶贫”模式:
一是扶贫资金+贫困户银行贷款。即政府出资70%,政府担保、贫困户从信用社贷款30%。
二是扶贫资金+企业垫付。即政府出资80%,企业垫付20%,后期贫困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企业。
三是扶贫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即由地方财政配套,贫困户没有负担。
四是扶贫资金+地方投资公司垫付。即政府出资70%,当地投资公司垫付30%,后期贫困户以发电收益分期偿还投资公司。
以上4种模式,顺利解决了贫困户需要承担的8000元左右初始投资,用3年左右的发电收益还清贷款,之后可获得长期稳定的每年3000元以上发电收益,实现脱贫。